?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执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文解读】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等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作为万规之本、万规之源,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皆根源于党章中的相关规定。对此,本条予以重申与强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其一,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首先,党章是全党统一意志的集中体现,对党的性质和宗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路线和纲领以及党员和党的干部、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党的纪律等作出基本规定。其次,党章对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作出基本安排,确立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管党治党的总要求和治国理政的重大领导主张,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再次,党章为全党提供基本行为规范,对党组织职权职责、党员义务权利,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为、应当为、禁止为的纪律要求等作出根本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根本依据。最后,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决定了其在所有党内法规中具有最高效力,其他党内法规都不得同党章相抵触,否则无效。
其二,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广义上说,党的纪律是党内行为规范的总称,既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类成文党内法规,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狭义上说,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类。对于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其三,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023年修订《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维护党章”,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党的纪律区别于其他政党纪律的显著特征,就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始终牢记,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仅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